□本報記者孫春英阮占江
  敢為人先,勇於探索,是湖南人素有的開創精神。
  從出台我國首部系統規範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規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填補我國行政程序的立法“空白”,到頒佈我國首部全面規範行政裁量權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從出台全國首部關於服務型政府建設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到率先頒佈地方法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法治湖南建設綱要》……一系列重要規章的相繼制定實施,一個個建設法治湖南的重大舉措推出,湖南實現了從建設法治政府到全面建設法治湖南的新跨越。
  近年來,湖南省委、省政府精心謀劃、深入調研、廣徵意見、開門立法、統籌考慮、逐步推進,堅持以行政程序建設為抓手,著力規範公共權力行使,著力維護公民權益,著力推進政府公共服務均等化、高效化、法治化,著力維護和改善民生,以清晰的路徑模式,打造並形成了法治建設的“湖南現象”。
  “經濟發展環境就是形象、就是生產力、就是競爭力”“抓法治就是抓科學發展”。湖南省委、省政府凝聚共識,聚焦、聚神、聚力,以後發趕超的速度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步伐,以法治建設來保障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2012年,湖南GDP首次突破兩萬億大關,達到22154.2億元;2013年,全省GDP同比增長10.1%,增幅比全國高3.4個百分點,繼續穩居全國前十位。4年時間,全省GDP、人均生產總值、財政總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都實現了翻番。
  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法制日報》記者走進湖南,耳聞目睹了湖南在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所取得的新成績,切身感受到法治湖南建設給湖南經濟社會發展及廣大群眾帶來的可喜變化,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在三湘大地漸趨形成。
  “規範權力運行”“法治惠民便民”“擴大公眾參與”,是記者與湖南黨政領導幹部、基層法治建設的實踐者座談交流時,聽到最多的關鍵詞。這三個關鍵詞,生動展現了湖南全面推進法治湖南建設的嶄新探索。
  關鍵詞:規範權力運行
  “領導幹部要始終對憲法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時刻用法治標尺考量自己、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做到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係所累、不為利益所惑。”這是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在為剛出版的《法治湖南建設廳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優秀論文集》所做序言中的一段話。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湖南積極探索對公共權力運行的制約與監督,對黨委依法執政、人大依法履職、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進行重點規範,讓權力在制度框架內運行。
  去年以來,湖南省委先後出台改進作風“九條規定”,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杜絕“官本位”、特權意識和監管缺失現象,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以及領導幹部親屬經商、出國定居等相關規定,修訂和完善了公車配備使用管理、公務接待等方面的具體制度,使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結實,越扎越管用。其中,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十條規定”,不僅被網友評為湖南史上最嚴“限宴令”,而且還被評為2013年度湖南十大最具影響力法治事件。
  建立健全公共權力行使的程序規則,把權力關進“籠子”里,使權力授予有據、行使有規、運行有序,防止公共權力的恣意和濫用;推進黨務、政務和司法公開,把權力曬在“陽光”下,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強監督問責,完善監督體系,創新監督機制,全面推行問責制,使權力運行處於全方位監督之下……湖南推出一系列制約權力的有效之舉,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福利。
  為防止“家長制”“一言堂”,今年8月下旬,湖南省委制定印發的《黨委(黨組)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規則(試行)》規定,黨委(黨組)決定重大問題,必須召開正式會議充分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有效表決。不得以文件圈閱、個別征求意見、現場辦公會等形式代替,不能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不能隨意簡化或變通決策程序。規則強調,各級黨委(黨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決策時,書記作為“一把手”應當末位表態。
  “‘一把手’書記末位表態,讓人們看到了湖南省委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的決心和力度。”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是新形勢下對黨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的創新發展,也是增強黨委、政府決策科學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有力舉措。
  郴州市紀委副書記李小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為提升領導幹部謀事、幹事能力,郴州市堅持問題導向,研究制定出台《領導幹部“為官不為”五個一律問責實施細則》,明確要求對五個方面的“不作為”進行問責:執行黨紀政令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守攤子、混日子,工作不擔當,績效差;跑門子、亂班子,謀人不謀事,結小圈子;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推諉拖拉、態度生硬,不履職盡責;管理不嚴,對存在的紀律鬆弛、作風渙散問題不能及時糾正,當“老好人”。
  據湖南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建華介紹,為了從根本上削減職能部門的權力,去年以來,湖南大力推進簡政放權,積極銜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55項、銜接調整108項,取消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13個、下放51項;推動省直有關部門向長沙市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45項,使職能部門手中的權力越來越少、越來越小,而服務要求卻越來越高。
  與此同時,湖南大力規範收費項目,徹底擠壓權力尋租空間。去年以來,全省先後取消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13項、取消10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據測算,每年可為企業和群眾減輕負擔21.3億元。
  “只有實行法治才能更好地限制權力、約束權力,讓權力在合法合理的軌道上運行。”中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陳雲良教授認為,湖南出實招、來硬招、動狠招,不僅給黨政幹部頭上戴上了“緊箍咒”,還會讓更多的黨政幹部能夠“正確地做事”和“做正確的事”。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湖南株洲、郴州等地探索建立了領導幹部年終述法考評制度,將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守法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把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水平和個人遵守黨紀國法的情況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建國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為大力推進公正司法,全省法院系統積極推進量刑規範化改革,探索建立繁簡分流速裁機制,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檢察系統大力推行刑事和解和量刑建議,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公安系統積極轉變執法理念,加強執法主體能力建設,完善執法制度標準體系;司法行政系統著力完善刑罰執行監管制度,強化人民調解工作,全面推進社區矯正,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在今年年初召開的湖南省政法工作會議上,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指出,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違規違法干預,是導致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的頑瘴固疾,必須完善和落實防範治理違規違法干預執法辦案的制度機制。”湖南省委法治辦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田福德介紹。隨後,由湖南省委政法委牽頭,建立了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登記備案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省政法各單位也健全了預防和抵制司法外部干預干擾的工作機制,將領導幹部批條子、打招呼干預案件辦理等情況歸入案件內捲,在政法機關紀檢部門備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機關和同級黨委政法委報告。
  “如今在湖南,公安機關受理群眾報案後,將在72小時內自動生成案件查詢編碼和案件實時辦理狀態等信息,以手機短信形式發送給案件當事人及家屬,他們也可憑此編碼登錄‘湘警網’進入湖南陽光警務執法辦案查詢系統,查詢相關案件辦理情況,並可對不處警、案件辦理不滿意等情形進行投訴。”湖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胡維平介紹說。
  據介紹,湖南省公安機關陽光警務查詢系統於2013年10月28日啟用以來,截至今年9月30日,共發送反饋信息1071509條,接受查詢105552次,接到投訴5872起,處理投訴5720起,從根本上有效預防和減少了有案不立、立案不實、執法不作為等問題的發生。
  今年7月1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制定了《湖南省檢察機關檢務公開辦法(試行)》,明確檢務公開的內容、方式、責任分工、操作程序、工作保障和責任追究,特別是對案件程序性信息、終結性法律文書如何實行互聯網公開作了明確規定,這是全國省級檢察院首個關於檢務公開的規範性文件。截至10月15日,全省檢察機關已向社會公開發佈8762條案件程序性信息、211條重要案件信息、688份終結性法律文書。
  “全面深入推進公開工作,是領導方式法治化、發展方式科學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政務服務環境、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徑。”常德市司法局局長胡雲武介紹,2013年以來,常德在全市範圍內大力推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的“四項公開”工作,全市各級黨委和相關部門主動“曬權、曬事、曬案、曬賬”,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使權力運行透明度不斷提高,受到社會各界普遍好評。
  關鍵詞:法治惠民便民
  “我們把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法治湖南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人民滿意作為衡量和檢驗法治湖南建設成效的最高標準,聚焦人民群眾的關註點,使法治湖南建設成為法治惠民的過程,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了法治進步的好處,享受到了法治建設的成果。”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態。
  近年來,湖南始終堅持把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法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就業、就學、就醫、保險、安居、交通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領域,運用法律手段積極解決實際問題。
  據湖南省委法治辦副主任、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介紹,2013年以來,湖南省開通覆蓋全省的12348法律援助熱線,建立集法律援助咨詢、申請、公共法律教育、社情輿情分析於一體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人民群眾只要撥打電話即可尋求法律援助服務;全省94.5%的市縣建成了臨街一樓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接待窗口,實現了咨詢接待、案件受理等一站式服務;省、市、縣都健全了政府法律援助機構,併在鄉鎮(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07個,在看守所、工青婦殘、高校、律師事務所等部門、行業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12個,初步形成農村1小時、城鎮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
  “這些舉措的大力推行,暢通了困難群眾法律援助申請渠道,人民群眾尋求法律援助越來越便捷。”傅莉娟說,近3年來,全省辦理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2.6萬餘件,為農民工追討工資3.5億餘元,近6萬餘農民工受惠於法律援助。
  湘黔渝接邊地區的清水江,過去常有炸魚毒魚、亂倒垃圾現象,給邊界穩定帶來隱患。邊界地區及時召開沿江兩岸7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和48個村支書、調解主任會議,共同研究保護這條河流的措施,組建了150多人的保護清水江志願者巡邏隊伍,與沿江兩岸村民簽訂護河協議3500多份,倡導邊區人民和諧共處,安居樂業。文學大師沈從文筆下的“白河”真正實現了江清水美人和。
  “近年來,湖南省司法廳緊抓社會熱點難點問題,一年一個主題、一年一個抓手,積極運用法治思維方式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大力創新社會治理,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湖南省委法治辦常務副主任、湖南省司法廳廳長談敬純介紹說,2012年以來,湖南深入扎實開展“調解化積案、息訪保平安”人民調解專項活動,永州、郴州、張家界等地200餘名市級領導、近千名縣級領導帶頭包案調處矛盾糾紛,兩年多來,全省共成功化解各類糾紛80多萬件、積案16000多件。
  張家界市結合旅游城市特點,成立了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咨詢、立案、調處、執行”一站式服務,調解了大量旅游糾紛,助力世界旅游名城建設。常德澧縣創新推行“3+X”評議調解機制,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促進調解公信力最大化,有效提高了調解成功率和履行率。益陽市司法局聯合市電視臺成立“和為貴”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調處民間矛盾糾紛,先後播出節目1000多期,成功化解糾紛900多起。目前,“和為貴”調委會已擁有由27名律師、5名法院離退休專家、108名司法助理員、40名法律服務工作者構成的“和事佬”人民調解員隊伍。今年6月,“和事佬”義工團隊當選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響力法治人物,成為益陽市法治建設的一大品牌。
  “村裡的法律顧問幫我打官司,6年沒拿到的拆遷補償款終於拿到手了。”湖南省資興市程水鎮高牌村曹紅梅等村民的拆遷案終於勝訴了,曹紅梅高興地說:“這得感謝市裡為我們每個村配了法律顧問。”
  資興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何欽鋒對記者說,為解決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資興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從業人員專業優勢,聘任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289個村(社區)法律顧問,有力促進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資興推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後,增強了村組幹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識,暢通了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渠道,滿足了基層法律服務需求。”郴州市委法治辦常務副主任、郴州市司法局局長袁少雄說,郴州已在全市推廣資興市的這一做法,讓老百姓在家門口享受到免費法律服務。
  湖南省民政廳副廳長楊明波告訴記者,目前,湖南省民政廳已經聯合湖南省司法廳下發《關於選聘優秀律師擔任社區法律顧問的意見》,在全國率先部署建立和推行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推進社會建設法治化。
  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困難群體提供司法救助,是法治惠民的具體體現。今年8月,湖南省委政法委與省財政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印發《湖南省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司法救助的對象、方式和標準、救助程序、工作要求,同時,組織發放2013年省級涉法涉訴救助資金900萬元。
  針對執行人財產難找等現實難題,湖南省法院積極推進司法網絡查控體系建設,繼與湖南省公民信息局、企業信息局開通被執行人互聯網查詢後,於2013年8月又試點開通了“湖南法院司法網絡查控平臺”,通過專線查詢被執行財產。截至今年3月,全省法院共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執行案件和財產保全案件6382件,涉及執行標的額8.65億元,提交查詢信息55129條。
  關鍵詞:擴大公眾參與
  “在推進法治湖南建設過程中,最大限度地擴大公眾參與,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多培育社會各界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是法治湖南建設的一大亮點。”湖南省委法治辦專職副主任、省司法廳法制宣傳處處長劉剛魁說,近年來,湖南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群眾法律素質,引導和服務群眾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從而推動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基層事務依法治理,使社會治理活動逐步納入法治化軌道。
  為營造法治湖南建設的濃厚氛圍,湖南省委法治辦組織編寫了《法治湖南建設綱要導讀》和《法治湖南建設文件彙編》,向全省幹部免費發放學習;開展了“法治湖南市州行”專題報道活動,借力紅網打造全新的“法治湖南網”和普法頻道,連續6年舉辦了“湖南省最具影響力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評選;以微信、APP等新技術為手段的“微言說法”“掌上法寶”上線運行,以法治為主題的專題電視節目《鐘山說法》在湖南經視頻道隆重播出。“法治湖南”正在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農民工遇到法律糾紛如何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樣的條件?9月22日,湖南省委法治辦和湖南省司法廳在長沙聯合舉辦農村“法律明白人”法制培訓班。開班式上,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勇以“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為主題為參訓學員上了第一堂課,拉開湖南千名農村“法律明白人”法制培訓工作的序幕。
  “農村‘法律明白人’是新形勢下開展農村普法教育的有效載體,他們當好義務法制宣傳員、人民調解員、維穩信息員、法律服務聯絡員、‘村支兩委’的法律參謀和助手,成為推進農村基層法治建設的一支生力軍。”謝勇表示。
  “通過此次培訓,將進一步深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基層依法治理水平,夯實法治湖南建設的基礎,進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質和服務水準。”劉剛魁說。
  “所有的社區、行政村都要建立一所法制學校,以群眾需要為導向,把學法、用法與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相結合。”邵陽市司法局局長李新華介紹,2013年以來,邵陽市全面推進市(村)民法制學校建設,並將其納入績效考核和綜治考核。
  “法制學校不僅是法制宣傳的有效載體,也是為民法律服務的創新。”邵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鞠曉陽說,為了讓法制學校更接地氣,富有生命力,邵陽市堅持對群眾所關心的熱點、重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零距離”開展法制教育,與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需求相結合,與開展現場咨詢、代寫法律文書、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代辦公證和司法鑒定事項等法律服務活動相結合,與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相結合,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4月底,邵陽市已建立市民(村民)法制學校1485所,其中385個社區已100%建成市民法制學校,累計授課6800多次,直接受教育群眾超過120萬人次。
  10餘萬名佩戴“紅袖章”的幹部群眾穿行於城鄉的大街小巷,廣泛收集社情民意,積極開展治安巡邏。記者在長沙採訪時看到,“紅袖章”不僅成了長沙街頭一道亮麗暖心的紅色風景線,也為當地平安穩定編織了一道嚴實有效的紅色安全網。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只有積極發動居民群眾,才能織起一張平安防控網,築起一道平安銅牆鐵壁,真正實現長治久安。”長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鐘鋼對記者說,長沙市堅持警民聯合、打防結合和專群結合原則,全面整合各警種資源和社會力量,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建立一支防範嚴密、覆蓋面廣、控制有效的“紅袖章”平安巡防隊伍,全市呈現出“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度高”的良好社會治安局面。
  “現在,長沙市共組建‘紅袖章’隊伍2966支,隊員總人數達124200人,駐地單位參與率達95%,社區(村)覆蓋率達99%。”長沙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譚學軍進一步解釋說,長沙各級綜治部門和公安機關組建了專職巡防“紅袖章”隊伍;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組建了由黨員、樓棟長、“五老”及熱心平安建設志願者組成的義務巡防“紅袖章”隊伍;充分整合轄區機關企事業、商業場所、物業公司、住宅小區等單位場所的內部保安力量,組建了由保安隊員組成的“紅袖章”隊伍。
  記者在採訪中註意到,在深入推進法治湖南建設過程中,公眾不僅廣泛參與治安巡邏防範、社會網格化服務,而且在檢察院、法院、重要決策聽證、地方立法等方面,也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在株洲市檢察院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將原來由檢察機關選任人民監督員改為在檢察機關外部成立“選任委員會”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工作。同時,選拔方式改為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讓符合條件的具有社會責任感的普通群眾也有機會參與選任,體現“司法民主、人民參與”的原則。對此,湖南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按“選任委員會”選任的人民監督員,敢講真話、敢提監督意見的現象明顯增多了。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則通過首次嘗試7人制大合議庭、海選模式選擇人民陪審員、專業陪審員參審專業案件、設陪審員自主管理委員會等創新做法,進一步保障了陪審員的參審權,有效提升了陪審的司法效率。
  在法治湖南建設的實踐探索中,湖南建立健全了黨委統一領導,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法治建設推進機制和工作合力,較好地實現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法治湖南建設結出纍纍碩果:全省146個村、59個社區被授予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稱號,14個村被評為第五批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2011年以來,全省共有916個基層單位被授予“全省依法辦事示範窗口單位”。
  法治既是規則之治,也是理念之治,隨著法治湖南建設的深入人心,法治精神、法治價值已在湖南得到廣泛認同,一個崇尚法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自覺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正在湖南形成。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掀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嶄新一頁。湖南廣大幹部群眾堅信,在四中全會精神指引下,“法治湖南”將會越走越好,必將營造出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續寫法治中國的湖南新篇章。
  本報長沙10月21日電
  (原標題:法治中國的湖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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